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為旅遊服務業,透過智慧財產制度導入以支援公司平台、通路運作,另外與供應商合作以自有商標及取得供應商相關智慧財產授權來確保通路品牌力,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旅遊體驗及服務,為公司長期的核心競爭力及品牌永續經營的關鍵。
本公司對於智慧財產權取得、維護與運用,以符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要求進行,確保自身權益與降低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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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管理:
- 商標可建立客戶對品牌的形象與認同感,鞏固旅遊市場,本公司對於以商標行銷推廣不遺餘力,如何結合營運目標與企業文化為本公司商標管理的一大重點。
- 本公司商標申請、註冊、使用、管理流程除將自身文化設計於商標圖樣中,並著重培養行銷等部門人員之共識,強化內外部品牌行銷工作,以因應產品及市場變化之預測及早調整,消弭紛爭風險並確保商標對公司帶來之經濟效益得以充分發揮。
- 透過公司內控制度、與供應商間的契約約定,確保本公司、供應商的著作及商標權權利上之歸屬及使用無侵害他人著作及商標之情事。
- 本公司不定期辦理員工關於智慧財產權(包含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規)之法遵訓練。
- 透過不定期查核(如網路查找等),確認有無第三人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之行為,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 透過定期審視智慧財產有效性及評估展延需求,以確保本公司品牌競爭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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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保護:
- 為防範營業秘密遭受不當侵害,針對規範行為、對象、區域、機密標示及員工教育訓練等內容設有相關規範,包括執行對員工之教育訓練、強化資安保護機制與內部查核、文件分類保護等,以確保本公司營業秘密管理的合宜性及可執行性。
- 營業秘密保護之規範,已於員工工作守則及勞動契約中規範。
- 員工對於任職所知悉關於公司之營運、業務及客戶之機密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員工無論是任職本公司期間或離職後,均不得任意揭露予第三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個人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否則,公司得依「營業秘密法」、與「其他法令」規定,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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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公司113年起導入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定期於每年至少一次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董事會報告。
- 持續透過內控稽核、契約確保智慧財產權利上之歸屬及使用及營業秘密不被外洩,積極配合公司整體行銷策略持續耕耘全球商標布局與保護。
- 目前取得智慧財產權清單、成果及提報董事會狀況如下:
114年度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執行情形113年度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執行情形董事會報告日期 說明 114/11/7 截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於臺灣已註冊商標共為 44 件 113/11/6 截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於臺灣已註冊商標共為 44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