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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部門, 直接隸屬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除向董事會做例行報告外,並定期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內容。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作業程序,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執行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等作業。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風險的另外管道。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控自行評估,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品質,並依自行評估結果,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配置專任稽核人員,主管及其所屬稽核人員共計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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