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您的旅程 GO
開始您的旅程 GO
會員權益

還在尋找如何讓每次旅遊都更有價值的方法嗎?
加入台鋼燦星旅遊「星會員」,讓您的每一趟旅行都充滿驚喜與回饋!

燦星旅遊寵愛會員
新會員專屬優惠

歡慶!! 燦星旅遊星會員機制上線囉!!!
立即加入會員並完成雙重驗證,即可獲得「200元 星旅券」迎新禮

200元星旅券 200元星旅券
新會員專屬優惠 - 使用規範
  1. 新會員200元星旅券自動歸戶,自歸戶日+90日前須使用完畢,單人單筆消費1萬元(含)以上之國外團體行程及國外機票(不含港澳線機票)可抵用,指定商品及導購訂單不適用。線上線下旅展期間皆適用。
  2. 本星旅券不得在網路或以其他方式販售,不得退換更改其他旅行社之旅遊憑證,且亦無現金兌換價值。
  3. 本星旅券恕無法抵用訂房、護照代辦費、簽證費、領隊小費、自費行程、訂金、作業金及票券商品等,導購訂單亦不適用(含linetravel、skyscanner等平台通路)。
  4. 抵用時恕無法找零,限一次折抵使用完畢(無法分次使用),且不得折換現金、不得部份折抵、重複折抵,且一經抵用後恕無法任意更換或退費,每筆訂單限使用一張。
  5. 星旅券一經抵用產品後,恕無法更換原折抵之產品或取消報名後要求退還該折價費用,亦不得更換為其他商品。
  6. 本星旅券以序號為支付依據,使用序號支付後視同本憑證已使用,不可重複使用。
  7. 抵用產品之價格高於本憑證票面金額時,須補足差額,本公司就補差額部分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
  8. 本星旅券請直接洽詢燦星旅遊,僅適用於個人會員;旅行同業、企業會員不適用。
  9. 本星旅券兌換之旅遊行程及售價,依燦星旅遊官方網站公告之產品內容及售價為準,優惠不得合併使用。
  10. 若未於使用期限內使用星享券,則視同喪失後續使用資格。
  11.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抵用旅遊商品時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燦星會員專屬福利
星幣 星幣 / 星幣加乘,星願成真
累積星幣,隨心使用
累積星幣,隨心使用
會員消費可累積星幣
  • 每消費「200元/400元即可獲得1枚星幣」。
  • 每1枚星幣都能折抵1元。
  • 不限產品,且折抵無上限。讓您的每次旅遊都能立即享受折扣,規劃夢想旅程時更加自由、輕鬆、隨心所意。
星幣 - 使用規範
  1. 星幣是燦星旅遊會員透過網路下單專屬回饋,“會員名下訂單”團體行程類型單筆消費金額每滿 200元(機加酒自由行、機票、海內外郵輪、高鐵假期、訂房、護照簽證、票券等旅遊零組件單筆消費等每滿400元),即可回饋 1 枚星幣,計算後未滿1點則自動捨去。
  2. 企業團、特殊團等包團、租車交易不發送星幣。星幣的計算,是依商品價格扣除任何形式的折扣或抵用後的實付金額進行計算,因此訂購過程中如果有任何的折讓、折扣以及使用星幣折抵的部份均不予計算給點。
  3. 1 枚星幣 = 1 元,可折抵燦星旅遊全網旅遊商品,折抵金額無上限、輕鬆旅遊更划算!(僅適用於個人會員,旅行同業、企業會員、團體票券、特殊活動、包團、訂金等均不適用)。
  4. 星幣回饋對象為訂單成立人,恕無法轉讓其他會員或讓渡同行旅客。
  5. 星幣發送:於下單前完成雙認證之會員方適用,團體行程、團體自由行,回團日後3個工作天發放。其他商品,付款日後3個工作天發放。星幣使用期限為領到星幣日期往後推算1年(合計365天)。
  6. 特殊活動產生之星幣有效期限請詳見活動規定說明。
  7. 如訂單未成行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時,已扣抵之星幣將於訂單取消後30天內退回到您的會員帳戶內。
  8. 如因會員個人因素取消訂單,則依相關規定扣除必要之費用後退款,不足部份才扣留已扣抵之星幣替代之。
  9. 終止會員資格之帳號下,其所累積的任何星幣,已兌換、尚未兌換及相關優惠與權益將一併自動失效,不另行通知。
  10. 「燦星旅遊」所開發之合作星幣,其目的是加強會員服務,擴大會員累積星幣之基礎。並未涉及合作企業之價格與作業程序之制訂。對於任何交易糾紛,會員必須直接向該合作企業提出申訴。合作內容以燦星旅遊與合作企業簽訂之合約為準,合作內容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11. 星幣兌換時。與其他優惠不得併用。
  12.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批用旅遊商品時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13. 抵用產品須補足使用星幣後之差額,就差額部分另開立代轉。
  14. 抵用時恕無法折換現金及重複折抵。
星旅券 星旅券 / 星旅加乘,夢想成行
加碼寵粉,夢想立刻啟程
加碼寵粉,夢想立刻啟程
寵愛會員不定時登場!
  • 燦星旅遊針對會員不定時推出快閃福利,寵愛會員。
  • 「星旅券」是燦星旅遊專屬優惠之一。
  • 會員可透過各項不定期舉辦的活動獲得,面額不等,以英數混合序號形式發放。
  • 擁有星旅券的會員,在使用期限內購買指定商品,即享有優惠。
星旅券 - 使用規範
  1. 星旅券不得在網路或以其他方式販售,且不得折換現金、部分折抵或重複使用,一經抵用後恕無法更換或退費。
  2. 星旅券恕無法抵用機票、訂房、護照代辦費、簽證費、領隊小費、自費行程、訂金、作業金及票券商品等,導購訂單亦不適用(含linetravel、skyscanner等平台通路)。
  3. 星旅券抵用時恕不找零,部分指定商品不適用,限一次全額折抵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且每筆訂單每位會員限用一張星旅券,不可與其他星旅券併用。
  4. 星旅券一經抵用後,恕無法更換原折抵之產品或取消報名後要求退還該折價費用,亦不得更換為其他商品。
  5. 星旅券以序號為支付依據,使用序號支付後視同本憑證已使用,不可重複使用。
  6. 抵用產品之價格高於本憑證票面金額時,須補足差額,本公司就補差額部分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
  7. 僅適用於會員本人於燦星旅遊官網使用,恕無法轉讓;旅行同業、企業會員不適用。
  8. 若未於使用期限內使用星旅券,則視同喪失後續使用資格。
  9.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抵用旅遊商品時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10. 燦星旅遊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